日前,我市完成了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建設實施方案的初稿編制工作。
2007年,我市被國家防總列為103個山洪災害防治試點縣(市)之一。為進一步做好山洪災害防治工作,去年7月2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要“加快實施山洪災害防治規(guī)劃,加強監(jiān)測預警系統(tǒng)建設,建立基層防御組織體系,提高山洪災害防御能力”的決定。9月7日,為貫徹落實國家防辦《關于抓緊開展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實施方案編制工作的緊急通知》,省水利廳召開了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建設方案編制電視電話會議,進一步部署全省山洪災害防治工作,計劃用三年時間分批次實施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我市作為浙江省72個實施縣(市、區(qū))之一,安排在第三批實施。根據要求,我市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明確市水利水電局為具體實施單位,組織開展項目實施工作,市財政、國土、氣象等部門共同參與。
我市制定的《臨安市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建設實施方案》,主要包括山洪災害現狀普查、監(jiān)測系統(tǒng)建設、預警平臺建設、預警設備建設以及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等內容。日前,市防指辦邀請了浙江省設計院、市氣象局、市水文站以及水利局辦公室等單位科室人員進行了討論。下一步進入審核報批程序。此方案的出臺,將進一步規(guī)范和指導我市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設工作,有效防御山洪災害,最大限度減少傷亡和財產損失。